发票CI商会认证贸促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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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商会认证 发票贸促会盖章
发票 CI 领事认证的注意事项!
尚未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中南美洲现行认证方式:
1。进口商应在中国大使馆找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如果同意,进口商应提供大使馆认证人员的姓名和电话,并将其送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认证部。
2。与进口商协商并出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证明,证明该国目前没有驻华大使馆,需要给予豁免待遇。注:目前中南美洲无外交关系国家包括巴拉圭、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尼加拉瓜、危地马拉、圭亚那、海地等。
3、可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件:
1。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商检局认证的清关结汇商业单证(依法须经商检局认证的产品),如原产地证明、商业发票、价目表、装箱单、检验证书(健康证明、,分析证明、无辐射证明等)、质量证明、提单、各种运输证明、屠宰证明等。其他不属于上述1类的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委托代理证明、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金证明、营业执照(必须由中国贸促会制作成国际商业证书,并报商务部外交部和驻华使馆总领事馆认证)。
4、 认证收费方式:
1。原产地证明、发票、价目表、商检证等文件按份收费。阿联酋、卡塔尔、伊朗、约旦、叙利亚、利比亚、黎巴嫩等国大使馆按发票总额收费,其他使馆按复印件收费。
2。一些驻华使馆不收取认证费,如希腊、马耳他、巴勒斯坦、博茨瓦纳和坦桑尼亚。
三。对于贸促会发给外交部的证明文件,如果公司要求退回,只退回文件,不退还证明费,并重新确认和支付费用。
5、 申请领事认证注意事项:
1。提供清洁合格的证明文件,避免使用不干净或损坏的文件,避免使用过期的原产地证书,开具正规发票,如果发票纸太薄,粘贴一张白纸。
2。认证文件应有公司印章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认证印章(及签名),以防印章丢失、颠倒或多处,印章不清。文件的附页应粘贴在首页,并在接缝处加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十字章。
三。企业应当认真填写《领事认证申请表》。向两个超过使馆提出申请的,各使馆应填写一份申请表。
四。原产地证书第1栏和第11栏之中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发票之上的公司名称也必须与公司印章一致。
5、原产地证书第6-10栏如有错误,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制作。
6、发票单价、数量、金额的计算不能有误。
7、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日期不能早于发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