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8218046386

出口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更新时间:2024-09-08 18:18: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18218046386
联系人:杨紫强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Zui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联系方式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二马路25号冠城大厦三层331房
  • 邮编:51060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业务经理:杨紫强
  • 手机:18218046386
  • 微信:18218046386
  • QQ:2499012859
  • Email:24990128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