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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香港未加工证明?如何办理呢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证明您的货物在国内生产,经香港出口到国外,在香港停留期间并未对产品进行任何的加工改造,可让国外客户在目的国海关那边顺利清关。按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标准的规定,经第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才能享受有关优惠。

“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 (澳门])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ISIS TO CERTIFY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HAD NOTBEENSU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HONGKONG(MACAO)”.

如何办理香港未加工证明?

如果印尼FORM E原产地证已经出具了并且原产地证正本还在手上,可以直接在印尼FORM E原产地证上加盖未再加工证明盖章即可;企业如果无法自行前往香港办理可以直接委托代理人Agent给您办理,准备印尼FORM E原产地证原件、提单、箱单、发票邮寄至代理在深圳通往香港的代理点就行。下面为印尼FORM E原产地证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样图。

如果印尼FORM E原产地证已经邮寄至国外并且无法及时改单出再重新出具一份,企业可以向香港中国检验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出具“未再加工证明书”,这种不用在原产地证直接盖章,是一种证明书的形式,企业如果无法自行前往香港办理可以直接委托职业代理人给您办理,准备印尼FORM E原产地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提单、箱单、发票邮寄至代理在深圳通往香港的代理点就行。

——办理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欢迎联系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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