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简称RCEP,是亚太地区规模大、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协定达成后将覆盖世界近一半人口和近三分之一贸易量,成为世界上涵盖人口多、成员构成多元、发展具活力的自由贸易区。谈判历时八年,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
RCEP缔约方有哪些国家?
——RCEP缔约方为东盟十国(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老挝、柬埔寨和缅甸)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计15个国家。据商务部2021年11月6日公布的RCEP即将正式生效有关情况,2021年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如何办理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
——跟普通的产地证办理流程一样,企业自己办理的要先备案(包括产品备案),备案审核通过后才能自己申请,通过我们代理出具的只需填写一份RCEP产地证格式资料即可,一个工作日出证。
贸促会RCEP项下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将采用全面电子化签发,提供证书自主打印服务;输文莱、老挝、越南、柬埔寨的原产地证书暂不使用电子签章,需在证书上手动签字和盖章。
原产地证书被称为“经济护照”,“纸黄金”,是企业享受优惠关税的凭证。那么,新签署的RCEP协定在关税优惠及原产地规则方面有哪些成果呢?
RCEP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承诺分为两大类。
一、“统一减让”:即对其他缔约方的同一产品适用相同的降税安排,采用这种模式的8个国家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和缅甸。
二、“国别减让”:即对其他缔约方的同一产品适用不同的降税安排,采用这种模式的7个国家包括中国、韩国、日本、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和泰国。
降税模式主要包括四种:
1.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
2.过渡期降为零
3.部分降税
4.例外产品
自2022年1月1日起,依照RCEP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出口商企业可应进口商要求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申请签发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RCEP有关规定在RCEP成员方享受优惠关税待遇。(RCEP原产地证书一般如上图)